有關電子水表檢定的術語定義如下:
計量器具的檢定: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
首次檢定:對未曾檢定過的新計量器具進行的一種檢定。
后續檢定:計量器具首次檢定后的任何一種檢定,包括強制性周期檢定、修理后檢定、周期檢定有效期內的檢定(不論它是由用戶提出要求,或由于某種原因使有效期內的封印消失而進行的檢定)。
周期檢定:按時間間隔和規定程序,對計量器具定期進行的一種后續檢定。
檢定證書:證明計量器具已經過檢定,并獲得滿意結果的文件。
檢定結果通知書:生命計量器具不符合有關法定要求的文件。
計量器具的檢查:為確定計量器具是否符合該器具有關法定要求所進行的操作。
計量器具的檢驗:為查明計量器具的檢定標記或檢定證書是否失效、保護標記是否損壞、檢定后計量器具是否遭到明顯改動,以及其誤差是否超過使用中最大允許誤差所進行的一種檢查。
取樣檢驗:根據取自整批計量器具中有限數量樣品的檢查結果,對計量器具所作的檢驗。
首次檢定、后續檢定、使用中檢驗的區別如下:
首次檢定的目的是為了確定新生產的計量器具其計量性能是否符合其批準時型式所規定的要求。
后續檢定的目的為了確定計量器具自上次檢定,并在有效期內使用后,其計量性能是否符合所規定的要求。后續檢定包括有效期內的檢定、周期檢定以及修理后的檢定,一般在實驗室進行。
使用中檢驗的目的是為了檢查檢定標記或檢定證書是否有效、保護標記是否損壞,檢定后的計量器具狀態是否收到明顯變動,及誤差是否超過使用中的最大允許誤差。
經安裝及修正后對計量器具計量性能有重大影響時,其后續檢定原則上需按首次檢定進行。但是,按1991年原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檢定的有關規定》(試行),對于住宅生活用水表只做首次強制檢定、期限使用、到期輪換。如果一臺已用了2年的住宅用電子水表,在有效期內進行了檢定,但電子水表第一次的檢定周期為6年,則如果檢定合格,檢定證書的有效期應開具4年的有效期(6年-2年=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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